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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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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甲兵(第二更,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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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军门,《尉缭子·重刑令》所记“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自百人已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军贼。身死家残,男女公于官。使民内畏重刑,则外轻敌。故先王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坚矣。””

    直接用《尉缭子·重刑令》的内容作了回答之后,看着若有所思 的军门,钱磊试探着说道。

    “军门于江阴募兵时,所制军令虽是严苛,但若用于征兵,仍未免稍显仁义,以下官看来,诚如《重刑令》所说,刑罚重则人心畏刑,人心畏刑即不畏强敌!若有人或降敌或为逃兵,非但其他九户皆受其罚,其家人去其良籍,打入贱籍,女入教坊司为妓……”

    如此猛烈的言语,只让朱明忠的心头猛然一颤,他惊讶的看着钱磊,半晌居然说不出话来。

    贱籍指不属于士、农、工、商四民之列的中国古代的法定社会等级。这个等级并不是中国传统的社会等级,而是蒙元入侵时带入中国的。而在这个时代贱民是等级社会中社会地位世代低于普通人的特殊的社会阶层,一般不能和普通民众通婚,贱籍世袭,不得改变,属贱籍的堕民社会地位很低,不得参加科举,从事当时社会所谓的“贱业”,可以说是社会地位最为低下的一群人,贱籍者男的从事捕蛙、卖汤等;女的做媒婆、卖珠等活计,兼带**。这些人“丑秽不堪,辱贱已极”,人皆贱之。也正因如此,才是这个社会上最为低贱的一个群体。

    而在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钱磊整个人都显得极为得意,将逃兵家人打入

第30章 甲兵(第二更,求支持)(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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