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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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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土司之法(求月票,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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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间接管理,是成本最低且最有效的管理方式,不过,经略亦以为,我大明于此地,不能再像过去一样,只取羁縻臣属之义,无利土地之心;有征服之武功,无建设之政治。至于这副专员,则是取其土地之利,行建设之用。”

    见沐天波对副专员的用处似乎有所不解,于是丁玉杰便解释道。

    “这些副专员,与其说是官员,倒不如说是教员,我中国之所以得以诸夷认同,凭得正是对诸夷之文章教化,所以副专员只在其土司所内推广教化,同时,调查土司所内的森林矿产以备开发,而开发森林矿产又可以令土官从中获利,那些民也在这一过程中变得富裕起来。他们也乐于为我们服务,并接受我大明的统治。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与其建立起更为紧密的附庸关系,将他们扶植成在这里的统治的代理人。而他们将会接受了大明的生活方式,不仅会把儿子送到定南或者平南接受教育,在未来他们甚至会送儿子到南京接受教育,如此,在未来他们才会不断的认同大明,在百年后,甚至两百年后,我大明才能与此地推行“改土归流”,设立郡县,令其成为我大明本部诸省。”

    这才是经略“三宣六慰”的最终目标,此时丁玉杰并没有说,在当初他与经略见面时,经略曾谈到明朝经略“三宣六慰”的失败,也谈到了经略四川、云南、贵州以及广西等地的失败,尽管在明朝廷率先在铜仁等地废除思 州、思 南两宣慰司,设立贵州省,开创了中国大规模“改土归流”,即改土司统治为朝廷派流官治理的先河,但随后朝廷同湘、黔、川三省边境少数民族的矛盾便日益尖锐。从此之后,明宣德、正统、成化、弘治、正德、嘉靖、万历年间,三省边

第286章 土司之法(求月票,求支持)(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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