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以上军官配甲,其他士兵清一色的轻步兵。
编制上依旧效仿主力部队的编制,不过只有三个队大约三百人的规模,按照李轩自己的设想,这种捕盗营应该是每个县都设立一个,平时驻扎在县城,遇到什么动乱后,直接出动镇压。
三百人的捕盗营,通常来说已经足够用了!
如果三百人的捕盗营还干不过,那么军方就会派遣作战部队前往镇压。
同时这个捕盗营是受到内阁和军方是双重管辖的,为此,李轩内阁那边还特地成立了一个新的机构,称之为巡警部,这个捕盗营就是归属到巡警部那边管辖。
此外,巡警部的职责乃是维护治安,打击各种犯罪,原先各镇、各村的治安官,捕盗官,捕快也是尽数归属巡警部管辖。
值得一提的是,李轩趁着这个机会,最近天对内阁的各部的职权都进行了一定的变动。
比如说把察部从内阁里独立了出来,并恢复了历朝历代都用的督察院这个名字,其独立后直接向李轩所负责,其职权有一部分和其他朝代的督察院差不多,都可以监督百官。
此外这个都察院不仅仅管理官员,同时还拥有管理民间犯罪的权力,效仿后世的检察机关,对各种违法行为提起公诉。
此外又新设立了法部,这个法部的只能顾名思 义,就是负责各种法律的制定,并且额外承担了后世法院的任务,对各种官司进行判决。
由此形成了公检法这三家司法机构,彻底解决了大唐王朝一直以来所面临问题:司法权力混乱。
而且最重要最重要的是,随便有点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会把官司打到
第两百九十二章 内阁的改革(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