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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奸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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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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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和二年四月,天现日食,太尉段颎自劾待罪于家中。

    同一日,原将作大监阳求得天子诏令,出任司隶校尉一职。

    正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更何况阳求曾经还说过,“若有朝一日,我能为司隶校尉,必不使王甫等奸佞之徒居于庙堂之上。”

    而如今,既然担负了司隶校尉,那么就要开始履行职责,而他烧的第一把火就是,弹劾中常侍王甫及其党羽!

    恰好在这时候,京兆尹、杨赐之子杨彪,从长安发来弹劾奏疏,弹劾王甫的门生于京兆地界贪墨朝廷“卖官”所得财物七千余万。

    见了奏疏后,阳求立即便带着奏疏以向天子谢恩的名义入了宫。

    ……

    此时,洛阳宫中,天子刘宏正满脸兴奋的高坐御席,下方小黄门蹇硕正在低声向他汇报着。

    “河内郡卖官所得凡八千万钱,河东郡卖官所得凡九千三百万钱,弘农郡……”

    是的,蹇硕此时向天子汇报的,正是通过卖官所得到的收入账目。

    刘宏虽为天子,但其贪吝财货,比寻常贪官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了尽可能的敛财,他甚至规定像丝绸等贵重货物,必须由天子设立的店铺才能专卖。

    而前不久,为了进一步敛财,他甚至公开卖官鬻爵,规定二千石的官职要价二千万,四百石的官职则要价四百万,其他官职也各自规定了价格,只要能出得起钱,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官位。

    甚至连爵位,也同样可以买到。

    消息传开,民间那些有钱却无政治地位的豪商大户,纷纷趋之若鹜,出钱买官;而天子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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