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副其实的穷光蛋,不仅没有金币可以捡,就连它们身上穿的也都不是魔法装备。尤其是现在跟着我的金色僵尸,破烂的衣服耷拉在身上,完全就是一副衣不遮体的超级困难户。不过它有一身金亮亮的皮肤,所以让人很自然的忽略了它的衣服,就算是认真的看起来,这只金色僵尸还真有不少非主流的感觉。总而言之一句话,这是一只无论穿什么,都能穿出强烈金色风格的富贵僵尸,很难让人觉得它很穷。
“胖金,给我开路。”我。
“呃~呃~”金色僵尸扒拉着乱八糟的残墙,踏上满是废墟的道路。
“往东走。”我。
“呃~”金色僵尸转身左走两步,停下来,又往右走了两步,然后一动不动。
“该死的胖金,你能不能放聪明一点?!”我。
“呃~”金色僵尸放下里的土块,蹲在地上不停点头,一点一点的和小鸡吃米差不多。
“气死我啦~”我径直踏上前往崔斯特瑞姆的道路。
这只愚蠢无比的小僵尸太没用了,外强干的草包说的不是它,金玉其外败絮其说的才是它。原本我还像着是捡了一个宝,现在我只想把它当个草。看起来金亮亮的好看,但是智力真是差劲儿的让人感到绝望,还不如随便抓一只硬刺老鼠当仆从用的好使。咦?这个想法很好很强大啊,怎么我之前见到硬刺老鼠就想着打死吃肉,完全没有考虑过抓起来当仆从呢。看来这又是被该死的一叶障目这种典型的灯下黑给晃点住了,伟大的先人们早就告诉过人们要多角度换位置的去看问题,说起来我已经很久没有用多角度换位置的做法去看待问题了。难道这是因为我现在已经走上
第二百二十六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