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还自备兵器铠甲,只要管顿饱饭就行,是完完全全的志愿者。
如今北海上的荷兰舰队长官,拿骚的威廉,就是一个十分擅长招兵的人——他总能从世界各地拉来许多轻视性命的穷鬼。
对一个人来说,不论做什么事,有重头再来的机会很重要。
在威廉刚开始率军打仗,他的部队初初上阵,由于布阵有问题,几乎没跟西班牙人交上手,就被埋伏在身后的骑兵践踏,而后击溃继而被歼灭。
也有部分原因是他的运气不好,第一次上阵就碰上了难啃的硬骨头,西班牙弗兰德斯军团,精锐里的精锐,地位相当于大明的浙军。
等到第二次,拿骚的威廉就统帅部队打了个全场,是倒数第二个崩溃的方阵。
到第三次上战场,他非但没有被全歼,而且还在友军崩溃的情况下重整阵形,拉着半数部队有序撤出战场。
这就是老兵了,不得了的,人人都要高看一眼。
这一次,他拉齐了人马,原本是打算向南进军,不过莫里斯王子要从北方运回一批贵重货物,担心遭受占据英格兰的明军抢夺。
明军攻占英格兰,考虑到大明和西班牙的同盟关系,整个北海对周边国家来说都不安全了。
莫里斯王子是沉默者威廉的二儿子,也被叫做拿骚的莫里斯,如今他才十六岁,还在读书,不过考虑到其父的威望,几乎所有人都希望奥兰治家族的人能担任荷兰执政官。
奥兰治的长子在西班牙读书,显然被菲利普扣下了;小儿子还小,只有莫里斯最合适。
这会儿英格兰没了、法兰西给白山割让大片土地,强大的邻国都顾不上管荷兰的事
第三百二十四章 重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