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等我,我马上回去。”挂断电话,我站起来,对着陆煜睿道,“我先回去了。”
“我送你……”
“不用!”
我急切拒绝的态度,让陆煜睿不满的蹙起眉头。
也许在他的意识里,他已经很迁就我了,他从未对一个女人这么好过。但他的好对我来说根本不够,或者说,我要的不是他的好,是他一整颗的心。
越爱就越贪心。
我看着他,紧张到咽喉发紧,“那个……你先忙你的事。我先走了。”
说完,不等陆煜睿再说什么,我逃似的跑出了房间。
三年前,因为钱,我就可以和他在一起。那是因为我不爱他,也不在乎他爱不爱我。但现在,因为太在乎,所以眼睛里反而容不下一粒沙子了。
林风眠在医院大门外等我,我刚下出租就看到了他坐在车里向我招手。
倒不是因为车少,而是他坐在白少辰那辆拉风的黄色法拉利上。这辆车本身就够吸引眼球了,可白少辰似乎还嫌不够。
白少辰穿着驼色的肥大毛衣,下身破洞牛仔裤,马丁靴,染成了奶奶灰的头发,精心的打理过,还带着一副水银色的墨镜。白少辰本来长得就白,皮肤好到让女人妒忌,牛奶里泡大的大少爷。现在衣服的颜色,发色以及墨镜,更加衬托出他皮肤白皙,唇红齿白。
白少辰的穿着打扮,就一个字能形容,潮!
而他的妖孽长相,别说女人喜欢,就是直男都会多看他几眼。与其说他长得帅,不如说他长得好看。与陆煜睿那种大男人的帅气不同,白少辰的长相是当下流行的小鲜肉。
第九十四章 抢了别人的东西(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