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从83年开始,我国陆上和海洋两大石油天然气公司陆续在泰国、苏丹、加拿大、秘鲁、伊拉克、哈萨克斯坦、委内瑞拉、印度尼西亚等国搞了一些油气勘查开发项目,获得了一批石油可采储量和份额(产品分成)石油。例如,1984年在秘鲁接管了已开发近100年的塔拉拉油田,将原油年产量由过去的8万吨提高到32万吨。1986年9月,我国从境外开采的第一船原油运抵秦皇岛,就是采自塔拉拉油田。1987年,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马来西亚、加拿大的石油公司一道与苏丹政斧共同开发苏丹的油田(中方持股40%)。1987年11月进入委内瑞拉,通过投标获得两个油田,可采储量1亿吨。海洋石油总公司也在印度尼西亚购买了马六甲油田39.51%的股份,可得分成原油38万吨。
根据老爷子的提议,最后同意林宇在油田内入股四成,这样这些油田也可以打出是林宇产业的名义,让非洲和西方国家都无法提出什么意见。最重要的,是林宇所说的四块油田,如果三年之内林宇能做到的话,国家开的油田每年就会增加到两千万吨产量,这样至少每年七千万吨石油都可以从非洲获得,国家石油紧张的局面将不在存在。
林宇所说的另一件事情,争议却是很大,当天也没商量出个结果,只能第二天继续商议。
三天之后,常委会终于做出了决定,和雇佣兵合作,不过对外是以印尼的名义。不过也有条件,武器技术只局限于枪炮,而且都是国内中下的技术。国内会在林宇的军工厂内设立一个监管人员,记录生产的武器的生产数量和使用,国家必须要清楚的知道林宇这些武器的真正用途。
第五百七十六章 众人的意见!(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