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助人
她声音虽然很大, 但街上人也很多, 所以并不显突兀。
陆铮看着她惊奇如孩童般的样子,不由宠溺地笑了。
他牵了她的手, 笑着说:“这叫白牦牛, 可以在寒冷的雪域上行走数十天, 履冰卧雪都难不倒它。牧民进山,一律靠它代步,吃苦耐劳,堪比边关将士。”
庄明宪不由肃然起敬:“怪不得大家都给它们让路, 还给它们身上披金挂彩, 它们的确令人钦佩。”
“嗯。”陆铮看着她闪闪发光的眼睛,把那句“白耗牛年老无用之后就会被杀吃”的话咽了下去。
“我们今天中午喝的奶,就是母耗牛挤出来的。”
“怪不得格外香甜美味,与我们之前在京城时候喝的完全不同。”
说着话,耗牛队伍渐渐远了,人流又恢复了之前的喧嚣热闹。
为了方便,庄明宪出门喜欢穿男装, 这一次自然也不例外。
这两年她长开了,身段苗条优美, 玲珑有致。但她出门前会绑胸, 又加上挤在人潮中,别人只会认为她是谁家的漂亮公子,猛一看绝不会认为她是女子。又因为她个子娇小,所以并不起眼。
陆铮可就不一样了, 他容貌俊美,神采出众,又因为身边陪的是他喜欢的人,所以他看上去比平时更多了几分风流写意,走在人群中就越发的出众了。
有不少年轻的女孩子笑嘻嘻地打量他,胆子大的,身子把手里的绢花、丝帕朝他身上扔。
陆铮一开始还能面带笑容淡然处之,到了后面脸绷的越来越紧,手臂也越来越僵。
庄明宪看着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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