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退匈奴,文能改良毛笔,还是音乐才子,江湖传闻他改良了秦筝,如此汤姆苏的设定,也无怪白仲喜欢欺负蒙恬了。
“既然长平侯有意,那寡人就允许了。”嬴政冲着赵高使了个眼色,开口说道:“赵高,去将寡人的剑拿上来。”
嬴政今年不过十五岁,下过月过完生日也才十六岁,还不到加冠佩剑的年纪,因此他并没有随身带剑,而是让赵高去将他的剑拿来给白仲使用。
过了一会儿,赵高双手捧着一柄剑走到了白仲面前,白仲习惯性的抓起剑之后,忽然发现有些不对——画风不对。
这剑不是青铜所铸,而是上好的钢剑,剑身又细又长又窄,薄如蝉翼、寒气逼人。
咦?总觉得这柄剑在哪见过啊!
看着台下白仲随意挥舞着长剑的模样,嬴政简直要为自己这个奇思妙想点个赞了。
把小白姑娘的剑给阿仲用,这个主意果然很棒,阿仲拿起剑后的模样,果然很像小白姑娘!
嗯!虽然寡人更喜欢阿仲,但是如果能找到小白姑娘的话也不错,毕竟阿仲是男人,不会生孩子。
要是寡人和小白姑娘生个孩子,不知道孩子生出来会不会像阿仲?
完全不知道上头的嬴政,已经从一个虐恋情深替身梗,玩到另一个虐恋深情替身梗,脑洞大得不了得的白仲,放弃去想自己到底在哪里见过这把剑的念头,拿着剑走到大厅的中央。
而蒙恬在跟负责宴中奏乐的琴师小声谈了几句之后,坐到了一把古筝面前。
因为是晚上,这年头又没有电灯泡,为了照相,宽广的大厅里点着千盏烛火,火光明亮璀璨,将大厅照得晃如白昼。
[秦]我爹叫白起_分节阅读_9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