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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温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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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风篇 九十二: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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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就拿着这个状纸,去大理寺。告诉那个汉子,将那个女子送上了马车,这是他的户籍跟路引。他拿着这个东西离开京城。去哪里都成,不要呆在京城里。如果被我知道他没走,我会要他的命。不过等风声过后无人理会,过个五六年,他可以回来。”
    冬青点了头,接了状子就出去了。等回来的时候,又拿了温婉最爱吃的糕点。这个,倒也不会惹得人怀疑,因为很简单,温婉是经常让冬青跑腿出去买吃的,不单单这一次。大家都已经习惯了。
    这日,大理寺的鼓声震天,知道是平民告贵族,先打二十大扳子(这是规矩,不过大理寺看着这个女子的样,虽然是二十大扳子,也放了水的。否则,二十大扳子铁定是要打死的)。大理寺卿方大人得了消息,亲自受了案子。接过状子,看着状子上那娟秀的梅花小篆字体,先是一愣。等看完以后,脸色难看得厉害。
    方大人放下状子,心里不由苦笑。但同时,也不得不暗暗佩服这写状子的人。状子紧紧围绕着‘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条律法叙述,接着再阐述着罗五爷的罪行,奸/淫良家妇不成,就当场将人杀死,对着来寻公道的受害人丈夫,也能当场斩杀。唆使恶霸占了人家的房子,买通官员不受理这起案件,甚至还要将告状的受害人妹妹灭口。如此嚣张狂妄的行为,简直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再阐述京城里如果勋贵人人如此,平民百姓的性命就成了草芥,可以任意由那些勋贵想杀就杀,想灭就灭。老百姓的性命全无任何保障可言,那京城里的百姓岂不是人人自危。状子后面很大胆子地叙述着,如果大理寺不按照律法来办,那就是惘顾性命,不遵律法。要大理寺何用?百姓性

放风篇 九十二:出手(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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