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朗摇头:“不了。”
于是龙克也出门抽烟去了。
还有二十分钟。
空旷幽静的仓库里只剩下江天晓和于朗。于朗轻轻打了个哈欠,闲聊似的问:“你报志愿的时候怎么选了市场营销?”
“……本来报的金融学,分数不够调剂的。”江天晓回答。
“那有没有喜欢的专业?”于朗抬手摸了摸江天晓的脸,语气温柔:“如果有,读研可以换专业——还是你自己喜欢最重要。”
“我……之前没考虑读研,就没想这事。”江天晓被于朗问得有些不知所措,这个时候,他为什么要说这些话?
“好好考虑,”于朗笑着说:“你是能读书的,只是心思没用在学习上。江天晓,你……你会有出息的。”
“嗯……”江天晓不知该说什么。
“我第一次见你,其实不是在明亮快餐店,”于朗再次抓住江天晓的手:“是快餐店还在布置桌椅的时候,工人在里面干活,我站在门口玩手机,一抬头就看见你背着个深蓝色的书包从我身边走过去——你那个书包,都起毛边儿了,又小,塞得鼓鼓囊囊的。当时我就在想,我得找个什么理由,才能送你一个书包?”
江天晓一时失神。
没错,那时他的确背着个很旧很破的书包,是家里亲戚的孩子不用了,送他的。
后来有一天他在明亮快餐店吃饭,于朗搬了个转盘过来,说,今天做活动,来消费的都能抽奖。
那转盘分成三个部分,红色是书包,蓝色是运动鞋,绿色是再来一次。他转到了书包。
“我做了一点手脚,”于朗的神情带上一点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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