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帝国对于西突厥汗国的物资方面的支持大唐帝国一定会履行,顺便为了表示诚意,并且方便曰后的商业交流,保证双方的经济利益,建议双方共同商定西突厥之货币——牛羊马之于大唐货物的汇率,以法律形式确定,规范商业贸易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让双方都不开心,此条款之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
…………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
…………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
…………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
反正,每一个条款的后面都会添上一句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条约的总结处也标明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然后双方签字,画押,李孝恭请出了李二陛下特别授权准许使用的皇帝玉玺,盖上了印玺,表示通过,接着就要等条约正文由皇帝和门下省审核过后盖上传国玉玺,正式生效。
对此阿史那泥孰表示不解,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条约为何还需要三方面通过?若是有一方面不通过岂不是条约不成功?那我们谈论这么多有什么意义?第二就是这个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是什么意思?最终解释权是什么?
苏宁淡然一笑,先解释道三方面会审的意思就是这个条约非常重要,皇帝陛下不好乾纲独断,要和臣子们商议,大家一致认定之后再盖上传国玉玺,以示重视和绝对的遵守,这一点是大唐作为一个超级大国负责任的体现,体现了大唐帝国以人为本,关注社稷民生,以及对外友好的国家形象云云,至于这个最终解释权呢,就是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反正你听我的就对了,绝对不会有错的……
阿史那泥孰被苏宁说的头疼,虽然没有听懂,但是貌似没有什么不
二百三十三 后路(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