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逆流伐清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七十七章 当兵吃粮?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了,对唐季的突然变脸都准备不足。
    “贪生怕死,临阵脱逃,军规如何处置,你们都记得吧?”唐季的脸色更阴沉了,“当兵就要打仗,就不能怕死。怕死就赶紧滚,省得害人害己。参军时个个腆胸昂头,说得比唱得都好,却只想着混军饷,混田地吗?”
    “长官,您看您说的,弟兄们可不是那样的人。”一个士兵陪着笑脸解释道:“俺们都不是新兵,这仗也打了一两回,可没谁装怂吧?那军规,大家伙可是都记着呢,犯了大错,不光是自己,连家人都要跟着遭罪呢!”
    临阵脱逃,以军法究核其罪,当斩!罪人家属去除军属一切优待,并将优待免去的赋税加倍偿还;家属列入罪籍五年,人不可擅离居地;家属十年不得为官,不得为吏……
    从军的待遇越来越优厚,社会地位也在不断上升,但惩罚措施也是相当严厉的。而罪籍虽然没有明说是贱籍,也与贱籍有着很大的不同,但一旦归入,确实是极大的打击。且不说地位上、经济上的处罚,身份地位高低的落差和改变,更是一种精神上折磨。
    “当兵吃粮,领饷养家”这种自古以来军队的基本传统制度,朱永兴并不赞同。没错,他一直在尽力扭转士兵受歧视的社会地位,也一直在尽力在待遇上做到优厚。但有一个前提,那便是不需要只是为了混饭吃的士兵。也就是说,士兵有士兵的责任,尽到责任的是好兵,可以无愧地接受政府给予的待遇。而没有尽到责任的,完成不了本职工作的,要么有自知之明地滚蛋,要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因此,明军在朱永兴出缅入滇之后,基本上是募兵制,而不是拉伕强征。即便初期财政困难,朱永兴也用

第一百七十七章 当兵吃粮?(2/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