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朱永兴停顿了一下,话风一转,沉声说道:“高皇帝是英雄,然是完人否?所制便不可更改否?别的先不说,只文字狱和八股取士,朕便深恶之,非改不可。”
文字狱是围堵,八股文是钓钩。这并不是满清的独创,而是继承,并将之发扬光大,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而中国文化逐渐淤塞成为一个酱缸的工具有二:一是文字狱,一是八股文。
文字狱属于诏狱的一种,它的特征是:罪状由当权人物对文字的歪曲解释而起,证据也由当权人物对文字的歪曲解释而成。一个单字或一个句子,一旦被认为诽谤元首或讽刺政府,即构成刑责。文字的意义不在客观的解释,而在当权人物主观解释。文字狱的本身就是当权人物作贼心虚的一种反应,越是心虚,越是神魂不宁。
在明朝,文字狱尤以朱八八始,且最酷烈。比如浙江(杭州)府学教授林元亮,奏章上有“作则垂宪”,处斩;北平(北京)府学教授赵伯彦,奏章上有“仪则天下”,处斩;桂林(广西桂林)府学教授蒋质,奏章上有“建中作则”,处斩;这些句子里的“则”,本是“法则”和“标准”之意。但朱元璋不作如此解释,当时江南方言,“则”与“贼”同音,朱元璋认为显然是讽刺他作过小偷的往事。
还有尉氏(河南尉氏)县学教授许元,在奏章上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这两句话是千年以前的古文,但朱元璋却解释说:“法坤与‘发髡’同音,发髡是剃光了头,讽刺我当过和尚。藻饰与‘早失’同音,显然要我早失太平。”于是许无处斩。这一批人都是地方学校教师,只不过代地方官员撰写奏章,竟招来杀身之祸。
当然,文字狱不限
第一百章 文化酱缸(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