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要一两五钱,难道要当掉全身上下仅剩的紫金手镯?
知晚嚼着米饭,一个字没说,赵家虽是她的救命恩人,可一家上下全部指望她,这样的事她绝不会纵容,她身上钱多时可以不在乎,可问题是她也没钱了。
赵老爷子轻拍桌子,“赶紧吃饭,吃完了下田干活!”
李氏不满的瞪了知晚一眼,明明那么有钱,多拿出来点怎么了,不是说大户人家手指缝里流点就够他们小门小户活个三五七八载,赵家救她母子三人,还不值几两银子了?
知晚很少夹菜,她实在不喜欢这菜的味道,调味料除了盐就是酱油,还不如米饭来的好吃,这话她不好意思说,因为不是她煮的,且是方氏。
赵思莲坐在知晚旁边,吃饭的速度比平时慢了一倍不止,眼看着桌子上的菜就要见底了,便再不矜持下去了,边吃边想,做大家闺秀真辛苦,连吃个饭都跟数米粒似的,不过她们什么都不用干,吃过后去花园子里逛逛,读两本书,画个画儿,绣些帕子,那样的日子才是人该过的。
不像她,赵思莲瞅着自己的双手,她的双手在赵家,除了五哥读书不用忙农活外,她是最漂亮最软的,连三岁大的赵小草都比不过,可是跟知晚一比,她就是那大、麻石,知晚那才叫嫩豆腐!
以前刘氏总是叫赵思莲要像个大家闺秀一样,她在整个上阳村也是数一数二的美人,可是见了知晚之后,她就跟萤火虫遇上了皓月,一下子从云端跌倒了谷底,从头到脚,她哪里像个大家闺秀了?知晚这样的才是!
长的漂亮,吃饭都瞧得人赏心悦目,以前她觉得赵家就她吃饭最文雅,可是跟着知晚一比,她就跟饿死鬼投胎来的
第五章 大家闺秀(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