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眼下的办公室内,我心里的波动在望见他的一刻,开始在胸口波涛翻涌,
秦京华从座位里起了身,他直挺挺的身子站到我面前,和多年前一样,高挺峻拔,
我的视线所及的地方只能看到他的下巴,看样子,他今天没有仔细刮胡子,那零星的胡须,还真的有一点大叔的感觉,
我抬起头,看着那双熟悉的眼,说:“我们,七年没见了吧”
他耸耸肩,声音低重,“我也没想过,会在这里看见你,我以为,你们当初去了另一个城市,”
听到他熟悉的声音,我这才感觉到,他和以前不同了,以前的那个秦京华,浑身散发的,都是一股年轻小伙子的气息,
如今的他,更像是一个成家立业的稳重男人,也不知道,他结婚了没有,
三十四岁应该连孩子都有了吧,
我低头笑了笑,即刻凝视他的眼,“叔叔,能在这里看见你,我很惊喜,”
他的眼眉微微挑动,微皱着眉头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要对我保留这个称谓吗,会把人叫老的,”
我挠了挠头,“习惯了”
的确,是真的习惯了,
从小时候六岁开始,别人对我介绍秦京华的时候,就让我叫他叔叔,
而每次我被小朋友欺负的时候,我都会放话说:你们等着,我回家找我叔叔来收拾你们,
然后,那些小朋友就被吓得屁滚尿流,
可是呢,每当我回家和秦京华说起的时候,他就会告诉我,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每天和别人打架斗殴算什么,
然后巴拉巴拉的,他会从马克思主义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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