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带路带得不错,战场上也杀敌不少。并且有入清援苗的功劳,所以一调回来,就编入海军。要不是大明的海军,对黄皮肤的族群另眼相待。国内的华人士兵,又不充足。不然纵使陈家胜功劳再多,也轮不到他这个越人头上。
毕竟在大明,很多青壮男子。入伍时,都偏爱海军。若不是大明对士兵的兵种,采取的是任意分配的原则。那陆军就别想招满员了。也是海军常年在海上游戈,维护航线安全。遇到一些海盗,就是一个个实实在在的军功。那缴获的财物,海军也可以留下两成。
再加上大明和英西两国,故意在南洋、印度洋。扮成海盗,互相攻击。又赚得了好大一笔外快。
这样优渥的条件,常人是很难不心动的。
其它军种的士兵,就常常想着调入海军。陈家胜被这个馅饼砸到,也是欣喜若狂。
想着这些,他的脸上,就溢出一阵欢喜。双眼迷离,却是恍惚了。结果一道轰响骤然产生,大阵水劈头盖脸的打来,震得他整个人,都七晕八素的,差点扑下水。
好不容易抱住乌黑的炮膛,他的身形,才终是定下来。耳旁也瞬时响起喝骂声:“嘿!你这个新兵蛋子!都说了演习等同于实战,你怎么还走神?”。
这是李如海。因脖子上有一条三寸多长的伤疤,看上去就像依附在脖子上的蜈蚣似的,所以被认识的人称为刀脖子。
若是论资历,李如海是不如陈家胜的。因为李如海是这次参军入伍的新兵,比陈家胜还晚。且年仅三十出头,和陈家胜相差不大。所以更该称为新兵蛋子的,应该是刀脖子李如海。
不过这刀脖子不是常人!他之前是跟着金煞海
第二百四十三章 大练军(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