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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公主要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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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找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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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见着温家小姐被自己戳破她的小动作后那张铁青的脸,司空玲愉快的继续说道:“而且我清清楚楚的记得《法典》中有一条故意伤人罪的‘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攘狱者,遏讼者,以告而诛之。’”说着很是玩味的看了温家小姐一眼“难道你以为你能凌驾于《法典》之上?”
    说完看着一旁刚刚去绊倒庶女的那个女子,司空玲一脸的恍然大悟“我倒是忘了,反正这是你不说她不说也没人知道是你指派的人,就算是某人倒霉被抓了一个正着,也不关你的是对吧!”
    这话一出众人大惊,在场的都是家中的小姐,平时也就读读《女戒》《女驯》,书香门第的小姐或许还能读读四书五经,学学诗词。哪里知道《法典》上有什么刑法呀!
    别说她们是法盲,只是有些时候谁会专门去学这个呀!就是放利子钱的事情,《法典》上的确写道过,是不能放利子钱的,可是私底还是有人在干这样的事情,就是当家的夫人奶奶什么的,也说不一定在做。
    她们是法盲吗?不是,她们也知道杀人会偿命,可是有些时候一些小事到底违法她们也不清楚,而且就算是清楚,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会昧着良心去干的。哪朝哪代没有违法乱纪的事情发生呀,都有,只是看你会不会把它摆到台面上来说就是了。
    绊倒人怎么一见小事,既然上升到故意伤人罪来,可见会扯大义,会占到道德的制高点的人可不止温家小姐一个人。
    没有人是傻子。
    人有时候会犯傻,听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因此司空玲此话一出,温家小姐身边的人立马都疏远了她,往旁边撤去,将她孤零零的

第273章 找茬(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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