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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王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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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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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知道大唐律为了能让普通百姓也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特定某些诉讼案子是不需要写状纸,毕竟写一通状纸的费用可不少,放眼堂上所有案件,若是写了状纸来的,不管哪一方胜诉,所得赔偿根本支付不起撰写状纸费用的冰山一角。
    尼妹的全家福,还有什么办法呢
    明知道背后有人在搞事,却没有办法解决,无异于眼巴巴的看着自己被别人活埋到地下,这是很痛苦的事情。陈放皱眉想了好一会,却始终没有想出好办法来,想让唐芸暂时休庭,但是仔细一琢磨发现逃避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些案子今天不解决,明天还是堆着,说不定背后的人见势,明天还会涌出更多莫名其妙的案子。
    可是到底该怎么办呢陈放转动眼珠子,认真思虑,不经意间看见雷大壮执于手中的水火棍,顿时眼前一亮,不过为了避免出现刚才的糗状,他附嘴到唐芸的耳边,轻声问道:“现在有杀威棍吗,是不是全部案子都通用”
    告状分两种,一是小告,就是不着急告的那种小纠纷,通常被安排到放告日由衙门派师爷、主薄等人处理,二则是大告,也就是急案子,敲响鸣冤鼓,无论白与昼,各责任官员都必须立即升学审案。这是自汉时有鸣冤鼓以来一直流传下来的规矩。
    当然了,案子是否为急案子的定性范围极广,一般掌握在原告人的手上,若是原告人愿意,自己家庄稼被人折了一杆也能前来敲鼓状告,换言而之就是原告人乐意就好。
    不过虽然案子的界定范围极广,但并不代表着没有规矩可言。
    为了防止老百姓过度滥用司法资源的手段,自汉高祖末年的经高祖刘邦采用了发配充军的一条规矩

第87章 搞事情(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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