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尸多是在夜晚进行,这也给赶尸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想象着密林山路之中,成队的死人游走于惨白月光之下,这诡异的情景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赶尸有 “三赶,三不赶”之说。凡被砍头的则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 “被替代”的缠去了。
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
赶尸原本只赶死在战场上的尸,发展到后来,老司也帮那些被官府冤枉杀死的人赶尸回乡。“辰州符”赶尸的地域范围往北只到朗今常德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
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赶不动那些僵尸了。
赶尸的人是两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师傅和徒弟赶。师傅和徒弟,不打灯笼,徒弟手中提着一面阴锣,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
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夜里行走时
第五百三十三章 摄魂铃出,尸锁喉(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