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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从善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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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检察院和军事法庭这两个部门。
    诸葛敏面红耳赤地说道:“大人,您自己经常说但凡缺少监督,便会滋生腐化堕落,设立军事检察院和军事法庭,这无疑便是让军方脱离各方有效的监督,此事万万不可。”
    苏谨立即反驳道:“设立军事法庭,有利于对一些特定罪刑迅速判定,比如临阵脱逃,拒绝执行命令、叛变投敌等等,这些罪刑在战时若不能迅速判定,极有可能导致战争的失败。若是走民法程序,根本难以达到迅速审判的效果。”
    “荒谬,这些罪刑完全可以用现有军法来处置,何须额外设立军事检察院和军事法庭?大人,历朝历代,军中皆设监军一职,这些问题完全可以由监军来处理。”
    在大明,监军往往是由都察院的御使或太监来出任,他们监军防的主要是将领叛逆,实际履行着军事检察院的职责。
    而监军的存在使将领受到极大的牵制,而这些御使或太监大多不通军事,有他们在军中瞎胡闹,外行指挥内行,常常因此导致战争的失败,这样的例子非常多,不胜枚举。
    秦牧也正是考虑到这些,才把负责军队日常监督的佥事(政委)置于军队体系的总监察部之下。佥事不但出身军方,而且要有较高的军政素养,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外行牵制内行的情况发生。
    而拟立军事检察院和军事法庭的真实意图,也是要减少将来象明廷一样由御使和太监这些军事外行来监军的情况发生。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秦牧可谓是用心良苦。
    文官以前朝成例来激烈反对,而且提出的观点也不无道理,现在的体制与后世不同,现在是家天下的体制,那把龙椅太诱人

第225章 从善如流(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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