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有司的实权大增。
布政使司管政,按察使司管刑法,都指挥使司管军事,这是明初地方上三权分立的格局,而三使司又以布政使司为首。
兵备道管兵备,但鉴于它的殊性。又不可能真的单纯只管兵,不涉政。如果让兵备道辖于都指挥使司下,则都指挥使司的实权基本上就凌驾于其他两使司之上,地方上“军”凌驾于“政”之上,这会产生很大的隐患。
如果象明朝那样,兵备道道员由都察院派出。而改将兵备道衙门辖于都指挥使司之下,这看上去也能起到制衡的作用;
但问题在于,让文官御史去管兵备,万一有事往往不起作用,那么设立兵备道岂不是多此一举?
秦牧和大臣们讨论了许久。最后采取一个折衷的办法,让兵备道平时辖于布政使衙门之下,由按察使司监督。一但有战事,则自动归由都指挥使司指挥。
这类似都五军都府与兵部分掌统兵权与调兵权,平时兵备道辖于布政使衙门下,让“政”凌驾于“军”之上,有利于地方稳定。
一到战时,自然是以“军”为主,兵备道主动归于都指挥使司指挥,避免外行指挥内行。
这么做自然也有很多常弊病,但每项政策,都不可能完全没有弊端,关键看它合不合事宜。
合适的,就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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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七十多年前,我祖父寄回最后一封信,说他被编入了远征军,入甸之后就再也没有音讯传回,昨晚无意中在网上得知,云南腾冲县有座“中国远征军名录墙”,于是想办法让人查了一下,名录墙上有我祖父的名字,何光武,二等
第460章 精减机构(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