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娼、优、隶、卒’这些贱籍之人及其子孙,概不准入考、捐监。
这些条文也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秦牧知道,要想一下子抹平所有的等级,是不可能的。
因为这个时代的秩序,很大程度上是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上下尊卑这一套伦理来维持。
如果一下子取消所有的尊卑等级,一定会遭到社会上强烈的反对,导致不可预测的后果。
但秦牧又深知,人为的划分这些等级,是一种极为不公平的现象。同样会导致很多隐患,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
所以,有必要慢慢减少这些人为的划分,秦牧决定取消明代的民、军、匠、灶等户籍划分。
不过他不会立即在金銮殿上,宣布取消这些户籍划分,有些事情你去做就是了,没必要在做之前就弄得天下皆知。
这些枯燥的法律条文,既便在后世,也没有多少人精通。在这个时代就精通律法的人就更少了,甚至官员判案时,还得请专业的师爷查看法律条文的也不鲜见。
正所谓温水煮青蛙,当以后人们慢慢发现。大秦律中对民、军、匠、灶等户籍没有详细划分时,官员也没有此类的法律条款来限制各个行业的人员自由流动、变更职业时,或是将就下去,可是慢慢适应这个转变。毕竟到那时要重修《大秦律》,谈何容易。
编修《大秦律》的事情,秦牧便交给了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三法司来共同完成。等初稿出来之后,秦牧是一定要亲自审校一番的。
接着又商议了一些民政,以及来年春耕的工作安排,早朝结束。
秦牧回廷与杨芷用过午膳后,立即把内
第665章 刘猛献策(求推荐票)(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