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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扬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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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7章 按部就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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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历朝司法审判部门,实际下都相当于行政部门的一下属机构,唐宋之中书省事、尚书省,明之内阁,对司法部门都有管辖权,这造成了权大于法的现象。
    在朝廷地位越高的官员,对司法审判的影响力越大,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陛下如今要让司法**于行政之外,此举前所未有,正所谓牵一发动全身,真要实施起来,恐怕阻力会非常之大。”
    秦牧颔首道:“这个朕心里有数,万事起头难,但再难也得有人去起头,司法是否清明,直接关系到天下百姓的福趾,关系到朝廷在百姓心目中的威信。
    宋之包拯之所在为人世代称道,崇仰,正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少了。以往各朝司法是否清明,完全取决于官员是否正直,律法对其的约束力非常有限,这样的状况必须改变。而要改变则司法的**性必不可少。
    朕所说的司法**性,是不仅要保证审判部门对外**于当事人,内部也要相互**。内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上下级司法部门之间是监督和指导关系,而非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维持审级**。
    因此上级司法部门不能在下级司法部门没有审结其所管辖的案件时,对下级司法部门的正常审判工作进行干预,除非有法律适用方面的新问题出现,下级司法部门逐级呈报请示最高司法部门,最高司法部门对请示案件的批复就成为了新的司法解释。
    总之,绝对禁止上级司法部门在任何时候干预下级法院的审判活动,只有当事人提出上诉时,上级法院才能对下级法院的裁判做出改判或维持的决定。”
    杨慎精通律法,闻弦歌知雅意,皇帝这翻话,就是要杜绝高官显贵对司法的干预。

第1027章 按部就班(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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