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侵略者,怎么想都不无道理,当时诺克萨斯的城镇中只有老幼妇孺与小数的军队,打败这样的军队又怎么称得上是勇士呢
“你们斯塔帕人还有称战争的艺术,趁人不备打人后方算什么艺术”楚杰的话语咄咄逼人。
孟逵哑口无言,生气说道:“战争都过去了,现在天下太平,你不要再提陈年旧事可以吗”
“我们诺克萨斯的勇士,哪个不是一骑当千,德玛西亚与你们巨神峰的渣滓,也只会在背后玩阴的。”
听楚杰这么一说,孟逵不由唏嘘。他听上过战场的老一辈说过,当时诺克萨斯有一名武将,他生得人高马大,虎背熊腰,穿着一身猩红战甲,手持长柄巨斧,在战场上只身一人就杀死数千个无畏先锋团的士兵,前前后后斩杀大将无数。
直到盔甲已经碎得精光,裸露着脊梁在战场上怒吼,踩踏着尸体不断挥舞手中战斧,所有近身者全被砍得粉碎,所到之处血流成河。
他身上中了数百支箭矢,腿上与肩膀被砍的全是伤孔,鲜血不停地流,手臂上的肉被敌军刀刃削的可见白骨,就连下巴也被整个砍了下来,但他仍屹立不倒。
直到一名身材魁梧的无畏先锋团战士,手持巨剑将他拦腰砍成两截,才算咽了气。如果,战争是种艺术,那这名勇士无疑会获得至高荣誉,一直到最后一刻,他都没有背离战士的信仰。
从小孟逵就很仰慕这样的勇者,也励志要成为这样的人,他心里认为从背后袭击别人是战士的耻辱,特别是以多打少,再用这种下三流手法是非常可耻的行为。所以他不怎么喜欢德玛西亚。正义也好,邪恶也罢,但违背了战士的信仰那就是耻辱。
第32章 三十一章:刀锋恋(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