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柳村的,她比赵先生更瞧不起周遭的村夫村妇小村姑。她有陪嫁的京中宅子,自然是要住在京城。这倒是如了赵先生的意,她便不再教书了。母子两个都住在了秦菁陪嫁的宅子里。如此,问题便来了。
季少棠虽已是个举人,但因着还未曾谋得一官半职,且依着母亲和岳父的意思,还要继续考进士,因而时常在家中苦读,是以,生计方面差一些,每月挣下的银子,还不够给秦菁做两身衣裳。秦菁为此时常嘲笑季少棠,挣下的银子,还不够给她的陪房发月钱。其实若真不够,不发也就是了。反正寻常人家若买个丫鬟,多有没月钱的,不过,秦菁没觉得自己是寻常人家。她觉得自己是侯夫人的妹妹,礼部尚书家的小姐,如今也是个少年举人的妻子。所以,她只好自己拿着陪嫁银子发月钱。
家里的下人本就是秦菁的丫头、陪房,又全是领着秦菁发的月钱,住的也是秦菁的房子。日常一应吃穿用度,秦菁也都是照着以往在娘家时的来。季少棠倒是还好,赵先生却不好了。
家里的下人对儿媳妇的态度那叫个恭谨,说是百般奉承绝不为过,对她这个做婆婆的,却是过得去就行了。最让她不忿的是,秦菁的吃穿用度强过她太多。哪里有儿媳妇镇日里吃香喝辣,倒不管婆婆的道理?当然,也不是完全不管。因家里统共不过三个主子,是以,秦菁与丈夫和婆婆,一日三顿饭都吃在一处。所以,赵先生每日三餐,待遇和儿媳都是一样的。不同的是,秦菁若在饭后想吃些点心了,晚上临时想喝些什么汤汤水水了,底下的人便巴巴的做了来,捧过去。赵先生便没有被这般精心伺候的待遇了。好在赵先生也是官家小姐出身,幼年吃过见过一些好东西,秦
重生之不嫁高门_分节阅读_2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