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鸡爪这东西,她实在没什么勇气当着那么多宫女宦官和几个孩子的面吃。更要命的是,宫女宦官还可以避开,但皇帝什么时候杀过来可没准儿,不管她那时候是正在啃得投入、还是面前裸了一小堆一截一截的鸡爪骨都不好看!太丢人了!
太久没吃这东西的结果,是雪梨一口咬下去之后就觉得这真是人间美味。
鸡爪卤得很透,卤料又调得恰到好处,并不觉得太咸。这么吃着,满口都是咸鲜味道。鸡爪上的肉又肉质筋道,吃在嘴里又滑又弹,太舒服了!
卤香的和香辣的各吃了一个,雪梨还是更喜欢香辣的。味道更丰富嘛,原本已足够好的卤味中添了一层浅淡的辣味,咀嚼间轻点在舌尖上,说不出哪里特殊,却让人吃着上瘾。
吃完第三个后,眼前的骨头已经有一小撮了。鸡爪若啃得干净,骨头就是会很多——除了一大根整个的以外,指节都是一小截一小截的,白而晶莹。
雪梨就又开始“重操旧业”了。从前偶尔吃的时候她都会这样边吃边玩,一边品味道一边把啃出来的骨头摆个图案或者摆个字什么的,最复杂的一次是她想摆个大象,后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