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望过去,她形色淡然,似是早做足了准备。
一夜未眠,枯坐公堂,翻完大部头刑部卷宗,不是白废的。
云菀沁微颔首:“妾读断狱案宗时,唐、元、明三朝,有过实例,凡祖父母、父母被人杀死,子孙当场杀死仇人则无罪,若是事后再杀,责六十,但是如果仇人已经被官府审判过,而子孙再去报私仇泄恨,就要杖责一百,流三千里。拿大明朝的万历年间一案为例,浙江武义人王氏的父亲因与族内兄弟争产,被亲戚殴打致死,杀人亲戚欺王氏一家孤寡,花钱打赢官司,只赔了几亩地,王氏忍气吞声,直到娶亲生子之后,家中有了后,便上了亲戚家门,一刀割下亲戚头颅,为父报仇雪恨。当时的县衙知县感叹王氏的孝顺,并不愿将王氏以杀人凶手的罪名来收押,汇报上级后,与金华知府决意重审王氏父亲的尸体,若当年确是被人打伤致死,便让王氏无罪释放,此事轰动当时整个大明,也纳入法典之一,足可说明,法律不外乎人情,犯案动机,便是人情。”
堂内,衙役和佐官们轻微哗然,又忍不住看向圈椅内的女子。
施遥安低头:“娘娘一目十行,记性不凡。”
光是记性好也没用,还须刚好对症下药,那么多案例,偏偏能想到这一宗来应对。
夏侯世廷目色一敛,却浮起散淡笑意,轻抚扳指,身子也松弛了几分。
半晌,李侍郎回过神:“王妃的意思是,许慕甄身边有人被加害,为了给人报仇才杀害死者,虽有罪,却罪不至死?”
云菀沁点头,转向许慕甄。
许慕甄明白表妹什么意思,面朝堂上:“前段日子,圣上重翻的塘州案中,城门领洪嗣
第二百一十二章 分摊罪名(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