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萝卜丝与小三他们去了哪儿呢?
二月十五日!
今天没上理论课,而是战斗实践课。
短期培训班里的全部三十八名学员被放到校场中进行厮杀。规则很简单:我们先是捉对厮杀,直到把对手打得起不来的时候才算停止!但这还不算完,还得再找对手挑战。
规则中还有一点我得记录下来,那就是:最先倒下的五名学员会被淘汰。
淘汰就意味着洗脑,就意味着会成为街道上的脑子不正常的流浪汉。
突发奇想——大街上的那些脑子不正常的流浪汉会不会都是被淘汰出来的暗夜猎手呢???有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谁能为我解答呢!
我的对手是美国人,因为我俩是仇人,所以教官刻意把我们列为一组。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准备——,开始!’
敌科科仇鬼孙察所冷方帆
随着教官一声令下,我来不及多想就冲上去狠揍美国人;当然,他也很厉害。
记到这里,我还要着重纪录一下规则;规则要求我们徒手搏斗,兵器是不被允许使用的。
我记得...我先是和美国人对打,然后又和另外一个人对打...再到后来还发生了什么,我忘记的一干二净。
我的脑袋上挨了不少重击,我想我是被打糊涂了。
二月十六日!
一觉睡醒,我发现自己躺在培养槽里,准确地说,我是被浸泡在某种液体里。液体是透明的,而且呈粘稠状态,很像是——鼻涕。
天呐,这可真够恶心的,我竟然被浸泡在鼻涕里。
真是奇怪了,到底是从
第六百一十章 暗夜日志 十九(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