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沈墨不喜欢这双眼睛,带着探究意味的眼神就算再怎么假意温和,终归让人不得不提防。
“沈氏集团的总经理,沈墨。”黎要伸出骨节突出的手指,咋一看就像是枯骨僵尸的手,令人不寒而栗……可偏偏这只手带着不容抗拒的强硬,伸到了沈墨面前瞻……晃了晃。
“我是。”不喜欢归不喜欢,但面子沈墨还是要给他,毕竟一个江湖大哥在小弟们面前折了面子总归不好。沈墨伸手握住了那副‘枯骨’,不动声色的笑了笑:“要哥。”
黎要的眼神轻飘飘的在沈墨手上晃了一圈,令时时刻刻都在警惕着他的沈墨不禁皱起了眉头……那种赤裸裸的眼神他在不同的人身上见壶很多次。
黎要想要自己。
“沈总经理大驾光临,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黎要斜眼扫了一下沈墨,手却没有丝毫要放开的意思,仍攥着沈墨的手不放:“只要我黎要办得到的,一定乐意效劳。”
沈墨没有将厌恶放在脸上,笑着撇过脸环顾四周:“我听说要哥今天捡到了个孩子,我想来看看是不是我朋友的外甥。”
客气周到的话既到了黎要莫大的面子,也可以让他有台阶下,让他懂得适可而止的道理。
“孩子?什么孩子?”黎要装糊涂,边抓着沈墨的手,边用精明算计的眼神在他手上来回扫着:“我怎么不知道今天捡到个孩子。”说着,黎要便阴气森森地看向自己的手下,笑道:“你们捡到了么?”
“没有要哥!”
“没有要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