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最好还是别见了。
待公西吾的车马走远,她坐回车中,展开布帛,发现那竟然是一把勺子,勺柄上有鸟形纹样,这是赵国的食器。
公西吾给她一把勺子什么意思?难道那天做饭兴致太高了,就顺手牵羊摸了一把赵国勺子作纪念?
易姜百思不得其解,忽然发现勺口微微泛黑,用布帛擦了一下那黑渍,只擦下来少许。她觉得奇怪,怎么感觉像是沾染了什么化学物质。
想到化学物质她不禁一惊,连忙探身出车,招手叫过聃亏耳语了几句。
聃亏找了把弓,打马去了一边的树林,不多时回来,手里揪着一只肥壮的野兔。
“姑娘,你想吃野味?”聃亏提着兔子的耳朵进了车内,也不知是不是说到野味就想到了公西吾的味觉,眼中一热又开始泪光盈盈。
易姜示意他声音小些,接过他手里的兔子。野兔毛色灰白,左腿被箭擦破了一块,微微瘸着,惊慌失措地乱动弹。
“你去取些我们随行携带的食材来。”
聃亏纳闷地下了车,心道莫非不是要吃兔子,而是要养兔子?
不一会儿聃亏返回,手里捧着些吃的,基本都是些肉类,也不知是不是天气的缘故,颜色有点古怪。
易姜让聃亏割一块肉片塞给兔子吃。
聃亏都懵了:“姑娘,兔子不吃肉的。”
“我知道,反正你让它咽下去。”
“……”聃亏硬掰着兔子的嘴巴把肉塞进了它喉中,感觉自己简直就是个禽兽。
兔子趴在车内,肚皮翕动,红眼珠里全是胆怯,很快渐渐不再动弹,歪倒下去,没了声息。
一个门客的自我修养_分节阅读_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