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主子桌上的菜来做,这些也没人见着,便不会有什么事了。
那小木板上放了两样小菜,看着青青白白的,颜色也素,没什么花样,想着不是什么美味。那碗里的米饭,也不是特别白,没有米香味,看着就粗糙得很。
“你好歹吃些,不然身子挨不住。”阿丑端了碗递到殷子湮眼前,那丑面通红着,想来是被外面的炎阳晒的,额头鬓发还有湿汗。胸前的衣襟也是被汗水打湿了的,贴着紧实的胸膛,瞧着就是健壮的。
殷子湮看了一眼送到他眼前的碗,见了捧着碗的双手,是一双宽厚的手掌,还算干净,就是太粗糙不堪了,指骨上都是茧子和细细的伤疤,这就是做奴干活的手么?
殷子湮抬了自己的手来看,修长光滑,白皙得剔透,修剪完美的指甲里肉色粉淡,只是手心和指腹有着薄茧,这是时常握刀剑的手。
阿丑也望着那只手,他还记得在雨夜里那只手紧箍着他的脚踝,生生疼了好久,回来夏府时,才发现脚踝都有印子了,淤青几天才消退了。这只手好看是好看,也是可怕的,不若外观那么柔弱美好,那力道轻轻使来,他就动不了的。
三少爷和大少爷也是会武功的,那两人他是敌不过的,这人也是一样的,而且这人还是杀人都不手软的。
“你可吃了?”殷子湮接过碗,阿丑心里是喜的,立马拿了筷子给他,这人没嫌弃这些,他是愿意吃的。
“我……吃了的。”阿丑还是望着刚刚从他手里接过碗的手,是好看的,下一秒他又看了自己的手。宽厚的手掌,瞧不出来好看,满手都是茧子和细伤疤,看着像是有力,可还是敌不过他们那些会武的人,光有些能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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