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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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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选拔精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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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制度的弊病。
    不过李重九仍是言道:“府兵乃是我幽州之精锐,既要本着宁缺毋滥,也不能缺漏任何良才,凡是长于陌刀,刀枪者,凡事身有所长者,你们经过认可后,报知于我,我可将之拔为府军。”
    听李重九这么说,尉迟恭,徐武当下都是领命而退。
    最后经过这一番筛选,李重九从三万五千余郡兵番兵,以及高,罗二人降军之中,挑选两万五千人加入府军。
    府军之中,自然是待遇优厚。
    上卒每月可有两石之米,换在若没有青壮男子的家庭,这米粮足以让一家三四口,衣食温饱。至于中卒,一石五斗,也算可以渡日,不过至少家里人吃饱肚子还是可以的。至于下卒一石,就是十分勉强了,家里人必须另外找些生计。
    此制度现在虽听起来,不甚理想,但比之当时大隋府兵,已是天上地下。要知道幽州府军待遇相当于半雇佣军。而当时隋朝府军,只是享有免役的优厚,除了战斗获胜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收入。
    这也是为何到了唐时,府兵军户渐渐破产,导致府兵制度崩溃的原因之一。
    至于其余,尽数汰为乡军,而高句丽,契丹降卒一万余人皆是编入乡军,另外又从地方募集了一定乡兵,乡兵亦抵达两万五千之数。
    乡兵的优厚,就是给与两人名额的,两年税赋减半,应征两年。李重九对于乡兵则是采取义务兵制,规定幽州内男子成丁之后,皆必须入乡兵轮替。
    乡兵不同于郡兵,于各县就近入籍,于各地作地屯垦,乡兵每五日中选一日练兵,每一个月中可有五日回家省亲。并且乡兵不归幽州刺史府统辖,而是归于六郡都尉,

第三百四十二章 选拔精锐(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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