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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一点也不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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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一点也不喜欢我_分节阅读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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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接近它到五步之内,连闻修远都常常撸不到它的毛,动辄祭上尖牙利爪,它虽然胖,战斗力却极高,出手必见血光,可意外与庄衍十分投缘。
    多年前庄衍还是个空有梦想的穷小伙子,大一假期时跟着某剧组跑龙套,在酒店里偶遇了来此地谈项目的霸总闻修……哦,当然不是。
    闻总身价高贵,与一干明星住在当地最好的酒店里,庄衍却只是个小龙套,他的住所在那酒店往后直行左拐右拐再左拐的一家小宾馆里。
    一夜六十块,庄衍还嫌老板奸商,定价贼贵,热水器时常不出热水,可他兜里没钱,只能那么咬牙忍着。
    闻修远很喜欢这只猫,以至于出门谈项目都带着它。酒店房间里无人看护,大西瓜趁着闻修远参加酒会不在屋内,不知怎么自己扒拉开窗户,连夜出逃。
    闻修远察觉后惊慌失措,在酒店四周找了一圈,最终在小巷口看见了自家猫主子与一群流浪猫围着庄衍,挤着去吃他手里的火腿肠。
    主子放着家里的进口猫粮不肯吃,竟然跑上街吃这种劣质的垃圾食品,而且对庄衍比对自己还亲密,闻修远大受打击,当场绝情将大西瓜带回了家里去。而后再三思索,决定包养庄衍,来当大西瓜的御用铲屎官——
    这全是庄衍多年来的臆想,毕竟闻修远从不愿意与他说这些事情,庄衍想闻修远眼里,他大概就是一个高价摆在墙角的花瓶,而人与花瓶是不需要感情交流的。
    这么些年过去,庄衍大学毕业了,大西瓜胖了快十斤,而闻修远为了回报他铲屎官的艰辛,将庄衍捧到现今人气小鲜肉的地位。
    庄衍是个傻小子,他小时候家庭情况有些复杂,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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