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学者考证。缠足兴起于北宋,在宋代开始流行并逐渐演变为残害女性身心健康的陋习。
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
到了满清时期,满族没有接受汉族的缠足风俗。崇德三年(公元1638),清太宗皇太极下令禁止妇女“束发裹足”。顺治十七年,规定有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康熙三年(公元1664)再申前令,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公元1668)只好罢禁。但是有清一代,旗人始终没有缠足。
太平天国也曾推行反缠足,但最后未能成功。晚清,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征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羸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
早在光绪帝发动维新变法之时,就出台了相关规定,禁止妇女缠足,康,梁等维新派也在全国几个大城市先后成立了‘天足会’,大力宣传放足运动。康有为还写了一篇《戒缠足会檄》,在女儿到了缠足的年龄后拒绝为其缠足,遭到了家乡人的强烈反对,但他仍坚持不给女儿缠足。但是效果都不是很明显,任超发动政变,执掌朝政之后,进一步大力推行天足运动,但是也遭到了社会各阶层的普遍抵制。
任超心里也明白,要想彻底清除这一流传了几百,上千年的恶习,并不容易,毕竟人们对于这种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但是当得知禁止缠足的政令遭到抵制之时,心里还是难免忍不住气愤。其实遭到抵制的又
第309章 陋习(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