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里却端着架子。普通人听到他用这样无礼的语气说话,约莫就会面上无光,哪怕是对他有喜欢之心,也必须端着架子这就走了,否则就不是正经小姐的样子。
可这吴二姑娘却有些出人意料,她面上红得更厉害了,却还咬牙站在那里,顿了顿,坚定地点了点头:“对,我喜欢你。”
赵孟言一怔,倒还真有些愣住了,不知该作何反应。
他很少见到这样厚脸皮的姑娘,想一想,最近的一个就是方才灶房里那个灰头土面的人。那点相同之处叫他放轻了语气,低声问她:“你喜欢我什么?”
他很想知道,连他都不太了解他自己,这些口口声声说喜欢他的人又是为什么喜欢他。京城第一美人说喜欢他,因为他愿意一掷千金,挥金如土把她捧到了炙手可热的位置上。前厅里的太太们喜欢他,是因为他前途无量,若是能将自己的姑娘嫁给他,将来必定是光宗耀祖。那些世家贵女喜欢他,是因为他那皮囊还不错,因为他有钱有势有前途。
可他只是一匹脱缰的野马,唯一想交与缰绳的人却不肯掌控他。
他也笑着问自己,凭什么觉得有人会因为他是赵孟言而喜欢他?除了这身皮囊,除了侍郎的头衔,除了赵家给他的一切,他到底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
万籁俱寂里,他看见面前的吴二姑娘轻轻一笑,歪着脑袋对他说:“我喜欢你好看,喜欢你风度翩翩气质斐然,喜欢你年前在京城花街上打马走过不经意的回头一瞥,喜欢你与人谈笑时漫不经心的眼神。我知道你对人都笑吟吟的,可到底没谁能真正被你看在眼里,我想试试看我能不能成为那个人……多的我也说不出来了,我是姑娘家,没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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