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可是世间至宝,像那些重金、重乌金、精金、秘银之类的跟这种金属比起来,简直就是垃圾。据说,这玩意,只要指尖大小的一粒,就足有十几斤重,密度之大超乎世人的想像。
普通兵器,只需要在铸造的过程中搀上米粒大小的一点儿庚金,就是无坚不摧的至宝,对于始终对武器有着一种病态痴迷的荆老板来说,还有什么能比这玩意对他的吸引力更大?
更何况,眼前这块大铁锭子似的庚金,最少有三码多见方,厚度将近两码,看来,是卡休斯平时做枕头用的。这么一大块,重量最少得超过百万磅吧?
“滚开,这是我的……”
荆老板登时就疯了一样的扑了过去,一把搂住了庚金,连额头碰在这块大铁疙瘩上登时青肿起一大片也顾不得了,抱着庚金,又摸又搂的,就差上去用牙齿咬两下试试成色了。
“老板,给我一点儿吧,就一点,我可以用它来造出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魔偶,不,是最最最最强大的魔偶!”
被荆老板拨拉到一边的多洛夫连哭带喊地重新扑了上来,完全失去了一个大师的风范,用干瘦的胳膊搂着荆老板的腰哀求着,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个人是背背山然后荆老板把他玩了之后给无情地甩了呢……
这边刚喊完,那边喊声又响起来了,是迪卡。
“苍天哪,大地啊,是生命离光珠,这是可以迅速疗伤的宝贝啊,有了这玩意,就算我们的军人再怎样受了重伤,只要还吊着一口气,就能迅速恢复过来,重新投入战斗。”
迪卡的声音跟狼嚎似的,丫的也兴奋了。
“还有这里,快看,是上古的铠甲啊,还是龙骑士的……”
第五百七十四章 卡休斯的身家(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