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步。
邢应苔不是白痴。他可能是看出过什么东西的,但从心底一直就没想过要去相信。一个人不想去信一件事,那么无论有多好用的脑筋,也无济于事。
为什么呢?很简单,邢应苔早就说过。
因为崇善以前,对他,真的是很好的。
邢应苔十七岁那年,正读高三,学业压力很大。他的英语水平不是很好,跟着崇善狠命学了一个月,背单词背到梦里都是字母。成绩有所提高,可邢应苔不是很愉悦,因为精力有限,尽管英语分数上去,可其他科的成绩还是退步了。
邢应苔压力大,崇善也没办法,他有时候很不能理解一个在他看起来很顺眼的单词,为什么邢应苔背十几遍都记不住。
但崇善从来不嫌弃,尽管他工作忙得不可开交,工作时间以秒计算。可只要邢应苔过来,无论崇善手里有什么工作、编辑怎样催促,崇善都充耳不闻,只坐着陪邢应苔背高中生的英语词汇。杀鸡用牛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