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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宋末之山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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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4章 合适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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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区销售。盐商们因为长途运输粮食的耗费巨大,曾在各边雇佣劳动力开垦田地,生产粮食,就地入仓换取盐引,便于更多地获利。商屯的建立使得边防得到极大的充实。

    到了明成化年间,随着统治阶级的日益**,皇室、宦官、贵族、官僚们见持有盐引有利可图,纷纷奏讨盐引,转卖于盐商,从中牟利。这种现象愈演愈烈,破坏了开中制度,宪宗下令停止各边开中法,令盐商于户部、运司纳粮换取盐引,但也严重影响了大明政府的财政收入,改革盐法以弥补国家的财政收入已势在必行。

    孝宗弘治年间,时户部尚书叶淇改旧制,实施“纲盐制”,持有盐引的商人按地区分为十纲,缴纳引钱和税金后便可在划定的地区内专卖。而未入纲者,无权经营盐业。商人以银代米,交纳于运司,解至太仓,再分给各边,每引盐输银三四钱不等,致太仓银多至百余万,国家的财政收入骤增。

    当时盐税收入达到九百万两白银之多,这还不算私盐的交易额。要知道,明王朝每年全国的税收总额平均不过一千万两,盐引“一本万利”的重要作用可见一斑。不过新法的实施也导致边地盐商大都举家内迁,商屯迅破坏,边军粮食储备也因此大减。穆宗不得不重新规划在边地推行屯田开中,但因此制败坏日久,已难收得实效。

    到了清代,盐引的地位变得更加重要,全国各地的盐商数不甚数,户部却以大量印盐引来补充国库,到康熙年间盐引已泛滥成灾。雍正继位后严令禁止户部盐引,进行了多项重大改革,在乾隆登基后盐引制也扭转了颓势,并早就了大量富甲天下的盐商,仅在扬州一地,徽州盐商的资本就相当于当时国库存银的

第644章 合适便好(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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