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的监察。
试法官每年举行一次或两次,每次考六场,其中五场考案例判决,一场考法理。案例判决必须写明令人信服的法理依据、当援引的法律条文,如果发现案情有疑,也必须在试卷上标明。考官逐场评卷。考试的分数必须及格,且标准很高,绝不是六十分就行的,且对重罪案例的判决没有出现失误,才算合格。
可惜的是宋人开创的高度发达的司法体系,以及司法专业化的历史方向,并未为后面的朝代所继承,元明清三朝的司法制度,退回到非常简陋、粗糙的状态。,府县的司法完全由行政长官兼理。长官力不从心,只好私人聘请刑名师爷襄助。
所以《三侠五义》中的公孙策,其实就是清代艺人根据当时的刑名师爷形象塑造出来,宋时并没有公孙策这一号人物,宋代的州府也没有所谓的“师爷”。师爷,乃是行政幕府制度发展到明清的产物,又称“幕友”。而宋朝历史是军政幕府虽然还有保留上,却是唯一一个不设行政幕府的王朝。说明宋朝已经在地方建立了专业化的行政、司法机构,当然不需要行政幕府赞襄了。
“包公戏”中的包拯,是集侦查、控诉、审判、执行四权于一身的权力大的吓人的超级法官,一桩案子,明察秋毫的包公往往当庭就问个清楚,然后大喝一声“堂下听判”,义正词严地宣判后,又大喝一声“虎头铡侍候”,就将罪犯斩首了。以此类推,既然有了专业的司法机构,那么肯定就不会出现这种程序性错误了。
宋朝的国家制度设计上讲究的是分权与制衡,在司法制度上一样也得到体现,因此太祖立国时就建立了一套非常反说的司法程序。
首先,
第1030章 包公违法(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