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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厂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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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十章 吏治新政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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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书淮提出的吏治新政,主要是三点。

    其一,高薪养廉。

    其二,政权、军权、司刑审判权分立。

    其三,引入考核标准。

    除了第三点,其余两点又让崇祯和孙承宗吃了一惊。

    不过有“免田赋”的吃惊打底,他们也不至于像刚才那样目瞪口呆。

    崇祯问道,“秦兄,你说的第一点,要高薪养廉,朕却是不以为然。你可知人性本贪,就算朕给他们再高的俸禄,也不可能消灭他们的贪腐之心。况且,你一开口就要给天下官员加两倍薪俸,这幅度未免太大了些吧?”

    “皇上,你可知为何大明官员人人皆贪?”秦书淮问道。

    崇祯道,“岂非官场风气糜烂所至?”

    孙承宗站在一旁,自顾苦笑而不语——他自然是知道真正原因的。

    秦书淮说道,“皇上,所谓风气糜烂不过是个表象,真正的原因是官员的俸禄太低了,低到他们不得不去贪腐,才能维持作为官员基本的生活,甚至是尊严。”

    崇祯皱眉道,“官员薪俸过低?”

    秦书淮看向孙承宗,说道,“这个问题要不然由孙阁老来解答吧?”

    孙承宗又是一声苦笑,道,“臣年老体弱,所食不多,蒙皇上隆恩得月俸87石,确是绰绰有余了。不过,皇上恕老臣直言,若是换了七品县令,月俸不过7.5石,而且其中四成还可能换成绢、棉或者些个不实用的小零碎,要养活一家子人,确实……确实有些捉襟见肘。”

    明末一石米大概1.2两银子左右,也就是说七品县令一月的俸禄是9两,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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