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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子的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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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零一 当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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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应予严惩。

    本院认为:被告人韩飞因私人寻仇,竟蓄意行凶报复,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了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严惩。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特向你院提起公诉,请依法严处……”

    听完公诉方的起诉书,我的脑子一下就懵了,这段时间我的关注点一直都在廖凡凡身上,没想到另一个被我捅伤的人,竟然也会伤的那么重,而且这份起诉书中不止一次的提到了“严惩”这个词,不用想,这边的检察院,肯定也跟房鬼子那边的人有关系。

    检察院的人读完公诉书之后,法官看着我:“韩飞,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是否存在?”

    我扭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商郡文,见他点头后,应声道:“存在。”

    “你认为公诉方对你指控的罪名是否成立?”

    “审判长,我有意见!”这次没等我说话,商郡文就开口了。

    “请陈述你的理由。”

    “请问我的当事人,你当初去第二粮库家属院废墟寻找廖凡凡,是否是带着报复的目的去的?”

    “不是!”被商郡文这么一问,我瞬间通透:“我去找廖凡凡的时候,他已经抢劫并重伤了我的朋友史一刚,所以我去找廖凡凡,只是为了把他抓住之后,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

    “我反对。”对面检察院的人不等我把话说完,直接插嘴:“请问被告人,如果你是真心的想把廖凡凡扭送到当地公安机关,为什么不在到达现场的时候,直接拨打报警电话?”

    “……”听

第五零一 当庭上诉(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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