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后第三天,李晓禾便召集葛树军、秦明生、张全三人开会,督促相关工作推进事宜。
见三人都已在沙发坐定,李晓禾直接开门见山:“三位,说说推进计划吧。”
看了看其他二人,葛树军先开了腔:“何家营、向阳两村的一千亩耕地,要继续外租的话,需要处理以下几件事。一是与一山公司的手续,这是解决后续事宜的前提条件。虽然一山公司涉嫌诈骗,但毕竟与村委和村民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期五年,现在仍在租赁期间。在原合同中,并没有把‘未按时支付租金’做为解除合同的条件,只是有‘违约金’内容的描述。在解除合同条款中,“诈骗”更未被提及。因此,要想开展后面的工作,必须先与一山公司履行完解除合同手续,让耕地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都回到农民手中。
二是要有村民与村委的认同。做为承包经营国家土地的承包人,农民是决定土地出租的主体,出租土地必须是他们的完全意愿。村委会对农村耕地使用有管理、服务的义务与权利,大宗土地出租自是必须经过他们。因此,必须取得村民和村委对出租一事的认可才行。
在春节前,就有人专门来乡里或是委托他人,询问那些土地怎么弄。上周我去这两个村的时候,好多村民都围上来,问这土地什么时候能拿回来,是否现在就可以自行耕种,还是要由乡里统一安排,怎么安排。由于乡里也没有明确意见和具体操作方式,我当时的回复是,现在肯定不能自行耕种,待乡里拿出具体意见后,会另行通知。
三是合作方的引进。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有一山公司这档子事摆在那,在选择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要对该
第七十二章 要稳中有进(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