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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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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商务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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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前来洽谈。

    整体来说,这十五条对双方权利义务都有约定,只是在许多条款表述和具体执行上,有些方面还值得探讨。首先,条款对等性不够,十五条中对我方约束就占了十条,均为义务,与贵方有关条款却大多为权利。其次,语句表达上,对我方大多采用“必须”、“一定”的强制语句。第三,争议解决方式中,管辖法院的指定没有道理,无论按履约地还是双方所在地,都不应该指定在贵方公司所在地法院。四、……”

    待周良话音更落,杜鹃马上进行回应:“贵方所提建议貌似有道理,其实却是吹毛求疵,无端指责。第一、我方刚才提到的所有条款,都是来源于我方多年合作协议条款,只是在个别词句上有所调整。我方是大型专业化足下产品公司,具有上百年经营历史,在新时代更是成为行业翘楚和业界领航者。我方所列条款都是经过成千上万宗合作,多次沉淀、打磨成型的,已经经受过实践严格检验,其科学性、严谨性勿需质疑。我方不可能为了一次小合作而打破这种方式,没这个必要,更没这个道理。

    第二、我方已经运营多年,也已规范了多年,许多公司条例都成为了行业规范。而你方却从无这方面经历,更无规范可言,要想作为我方下属合作方,必须遵守我方规范。既然在规范执行方面的经验、履历几乎为零,那你方必须要从零做起,必须由随意向正规转换,否则就不具备与我方合作的基础条件。按照你方现在的基础,仅做十条要求是不够的,假如有合作可能的话,我方的《九十九条宝典》必须成为你方的学习教材。

    第三、争议解决管辖法院,指定在我方所在地法院合情合理。你方是为我方

第二百一十三章 商务谈判(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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