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系小鼓,一人手持小锣,便就皇宫外敲锣打鼓喊冤。终于得刘邦接见,救出了恩公。而刘邦得了这个提示,遂推出了鸣冤鼓。
而无论哪种说法,到了真正实施的时候,除了开始的时候还能执行,慢慢的随着时间的变迁,都将化为一种形式。
鸣冤鼓亦然。
官场潜规则,若有冤屈事,又或告状之人,可使人作讼文,而后呈递官府。官府有专人接收这种讼纸,然后递进衙里。一般都是先交由官员的幕僚过目了解情况,然后再汇报上官。由上官决定,是否要公开审理。
而古时衙门审理案件,其实大多都不是在正堂,而是在偏厅处理。这种方式的好处,便是给予审理官员留下进退的余地。
除非是官员觉得需要通过某一案件,宣扬某种立场或立威时,便是常说的那种升堂问案了。这种问案才会在正堂上,也就是那种会有两边衙役顿杀威棒,齐呼威武之声的场景。
除此之外,再必须上正堂上问案的,便就是这鸣冤鼓了。因为这鸣冤鼓一响,几乎全城尽知,便是想瞒都瞒不住。
如此一来,必然会给官员造成仓促,不及应对的尴尬。故而,各级官员对此可谓深恶痛绝。譬如许浒传中,但凡敲响鸣冤鼓的,无论有理没理,上堂必先挨上一通杀威棒,便是这个原因了。
所以,一般人都会遵守这个潜规则,没人傻到还不等问案,就先把问案的官员得罪了。
这也是沈松之所以方才惊的坐倒,这会儿又问何人大胆的缘由。
“是……何家老家主何晋绅与他的儿子。”听沈松问起,沈通不由苦笑笑,回声禀道。
第223章:惊鼓(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