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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门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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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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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笔记》便没有白费工夫。”

    王梧森道:“这种临时加塞的事情,自从我进编辑部后,只发生过两次,都是紧急要闻,我看了之后便觉得有些不妥,所以赶紧知会九姑娘。”

    “你做的很对,父亲非常重视,家里连夜商议,让我过来打听清楚。稿子什么时候发?”

    “余总编正在最后校稿,明天就要进复写法台了复制正刊了,后天发往各省。”

    “也就是说,我们剩下的时间,只有今天这半天了?”

    “明天还有半天。”

    “能不能撤稿?”

    “很难……”

    “我们龙虎山是《君山笔记》的股东,为何不能撤稿?”

    “九姑娘,去年协议上说得很明白,股权只关乎分红,与运营是分离的,《君山笔记》的运营是由编辑部单独负责。作为股东,可派遣一人任职编辑部,我能担任编辑,就是协议约定的条款。”

    “编辑也应该拥有撤稿权!”

    “当然有,但必须写明切实的理由,撤稿的理由包括:损害道门和大明的利益、违背道戒、文笔不通、严重背离事实、对关联方构成重大危害等等。其中,文笔不通和违背道戒是可以由编辑直接拿下的,其余方面则需在每次发行前的最终定审会上集体讨论通过。这两篇文章我实在挑不出任何一点可以拿下的理由……”

    九姑娘冲口而出:“对关联方……”旋即自己都摇了摇头,无论哪一篇,都和“构成重大伤害”挂不上钩。

    她一路上都在思考一个问题,自己的审查委员会委员身份能否让稿件发不出来?想来想去,始终没有想出好的办

第三十章 总编(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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