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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吕布之雄霸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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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章 国法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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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同样属于人民。皇室虽然拥有最高所有权,你还不是得给人民开发利用。

    第三条、公共财产神 圣不可侵犯。

    也就是像吕布修的公路、桥梁、路灯等等公用设施。

    第四条、人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意思 也很简单,有朝庭授权,专属于你的财产,那都得保护。

    这条一出,自然又是全票通过。谁不想自己的财产得到保护,越有钱的人,越想得到朝庭的保护。

    接下来,吕布从教育、医疗、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人民权利与义务、行政划分等等都做出了相应的律法规条。

    同样,吕布每一条都是为国为民,所有人都是全票通过。

    如此,吕布就没再发言了。

    剩下的,就是百家各献律法,然后整合这些律法,继而辨论讨论,最后投票。

    像婚姻法、继承法这些,吕布现在肯定不敢去碰。

    他自己还一堆妃子呢,怎么去碰这个。

    继承继嫡不继庶,这是亘古规则,吕布更不可能直接打破。

    所以,一切都得慢慢来。

    而且这些肯定是会随时代不断发展的,自然不可能永远不变。

    吕布成立国法的宗旨,只是为了更好的管理社会,并没有说过国法就一成不变。

    而且吕布鼓励随时代进步更改国法,最好每隔五到十年,就与时俱进更新一次。

    接下来,就是诸子百家和朝中众臣的时间了。

    当国法确定之后,就可继续制订更细则的相关律法。

    比如刑法这些,都要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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