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战辉同志,你说得很好,继续说下去!……。
武战辉得到段泽涛的鼓励,更加激情昂扬了,侃侃而谈道:煤矿安全监管问题已经成为切肤之痛,成为了老大难问题,想一下子解决不太现实,只能逐步推进,而且阻力会很大,我的想法是从三方面着手……。
一、设立安全专项基金,对于煤矿安全监管,如果一味地采用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不仅会引起煤矿企业的抵触,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政府也不能将所有责任全部推到煤矿企业身上,我建议从煤矿企业上缴的利税中拿出一部分钱来设立安全专项基金,一方面奖励那些安全管理做得好的煤矿开采企业,另一方面可以对煤矿安全设施改造提高一定的补贴,这样更容易得到煤矿开采企业的认同,减少他们的抵触情绪,让他们真正地配合政府将安全监管落实到位!……。
二、建立矿工工会,煤矿老板和矿工们的地位不对等,矿工们的合理诉求反映不上来,才会导致煤矿老板漠视矿工人身安全,对上级下达的法令阳奉阴违,执行不彻底,而且煤矿老板们有煤炭开采企业协会,矿工们却没有这样的组织,不能团结起来,在和煤矿老板起纠纷的时候常常处于比较弱势的位置,有的企业虽然有工会,但形同虚设,并不能站在矿工的角度为矿工说话,我说的矿工工公,就是由矿工们自发推选代表,组成完全独立于煤企之外的公益性组织,与政府直接对接,这样就能将矿工们的合理诉求快速地反映上来!……。
三、严格执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按照国家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即为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事发六小时内上
第八百二十九章 煤四条(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