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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礼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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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青天魏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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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我儿子就白死么,我儿也才十一岁啊!...你们衙门为什么要将凶手放还,你们对得起我死去的孩子么...呜呜...”

    因为过于激动,张姓妇人险些昏厥,魏公公忙让人扶她坐下,又叫郎中过来照应,免得出意外。

    “万和,本朝律令对这少年杀人到底有何规定?”魏公公将张华、万和等叫到一边,他得先搞明白大明律对这种小孩子杀人有没有具体规定。

    “回公公话,律令十五岁以下的儿童触犯流刑以下罪名,均可用钱赎刑。犯加役流,逆缘坐流、会赦犹流这样的重罪不可以用钱赎刑,但也不必服苦役,只需服刑。若年纪实在太小,按律责由父母管治。”万和任了这镇守衙门刑名事务,对大明律倒也精研过。

    “也就是说犯了流放罪以下的只需拿钱赎罪,犯了流放罪等的只需服刑,无须苦役了。”

    “是,公公。”

    “那犯了杀人罪的要是年纪确是过小,就无法刑罚?”魏公公皱了皱眉头。

    万和未答,张华则道:“公公,前宋仁宗年间,宁州有九岁男孩参与斗殴杀人,地方官府报于仁宗,仁宗只判肇事者家人赔银烧埋,免于刑责。此后类似案件,多以仁宗所判为准。”

    张华言外之意自是凶手年纪真是太小,连皇帝都要赦免不加追究,以后官府再遇相似案件,便多是赦免,渐渐就成约定成俗的事了。所以,魏公公纵是同情这张姓妇人,也不能违了律令和人情,不管怎么说,这种判决结果就是拿到朝堂上讨论,也是挑不出什么大错的。

    “宋仁宗看来只将此案归于小孩嬉笑打闹,他这天子做的未必称职。”

  

第一百一十四章 青天魏公公(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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